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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三十一日電)財政部長、賦改會副召集人李述德今天表示,賦稅改革委員會調高綜合所得稅中,薪資特別扣除額、殘障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等四大扣除額的方向,應已確定。

李述德今天是在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後,接受媒體詢問時,做了以上的表示。

根據賦改會提供的資料顯示,調高綜合所得稅中四大扣除額,分別為薪資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7.8萬元調整為10萬元,殘障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7.7萬元調整為10 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戶2.5萬元調整為每人2.5 萬元,標準扣除額現行單身4.6萬元、配偶9.2萬元調整為個人6萬元、配偶12萬元。

李述德說,未來綜所稅將朝「扁平化」的稅改方向修正。970731

本則新聞由中央社提供 20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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