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一個工作崗位上,都會設立『職務代理人』,但有多少『職務代理人』確實做到職務代理的工作呢?這恐怕是個大問號吧!過去還在職場的時候,我非常重視職務代理是否確實執行,我的理由如下:


1. 每個人都會有請假的時候,藉由確實的職務代理,可以讓請假的員工可以安心去處理自己的事情。


2.不管任何人因為公事私事不在自己的工作崗位時,工作仍可順利進行。


3.不會因為任何員工離職或是工作調度需求,而讓工作有很大的影響。


說真的,要確實做到這樣的安排的確不容易,但我想我很努力去處理,我的作法如下:


1.首先需要依據資源,計劃性的安排人力,讓每份工作都有至少兩個人會處理。這可謂是最重要的部份,一般公司不會提供多餘的人力,但在人力訓練的過程中,還要注意讓日常工作不受影響,所以會有一段痛苦的人力緊縮期,但這確實無法避免的,一定要堅持完成。


2.平常就得注意工作的執行及輪調,依據工作屬性,以不同方式進行分工,舉例而言,若日常事務工作處理,視狀況平均分配工作;若是專案類工作可以指派一人主導加上其他人輔助,務必讓相互為職務代理都能持續保持對工作的熟稔度。


3.當有任何人有事要請假時,都必須得到其『職務代理人』的同意,以及承諾處理該員工原有的工作,藉由單位內的互助文化深耕,可以讓職務代理工作執行順利。


4.當員工因故不在工作崗位時,確認該工作是否仍順利執行,雖然我也視狀況允許工作處理效率稍有影響,但會盡可能避免因此而造成工作堆積問題。


就我個人的觀察,『職務代理工作』真的很容易被忽視,但大事都是從小事做起,這工作若安排妥當,不但可以降低對其他單位的影響,還可以強化團隊的力量,更可以預防因為工作輪調或是人員離職而對組織運作有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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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sumi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