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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實在太混,不過我還是不斷的提醒自己真的要努力一點,混太久人就了,所以呢?今天提起精神來看『可轉換公司債』,先依照字面解釋:


是債劵: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為了募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務憑證稱為債券(Bond),不論該發行單位的財務狀況如何,皆得依當初訂立的發行條件,定期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


一種公司債,既然是公司債,想當然耳,發行單位當然都是企業界,政府對其有一些限制及規定,需有一定的流程及規定才可以發行,且只限於『股份有限公司』可發行公司債。


『可轉換』部分,又跟其他債劵有何不一樣?此類債券持有人可以於特定的期間內,依事先約定的轉換比率或價格,將其轉換為發行公司的普通股股票,但若未行使轉換權的投資人,發行公司到期時需依發行條件償還本金及補償利息,而債權保障則與一般公司債相同,償還本金及債息的順位高於普通股股權。簡單來說,就是具有認股權的債券,兼具債券與股票雙重身份的特殊有價證券。


可轉換公司債的優缺點:


對投資此類債劵投資人而言,當轉換公司債市價下跌時,仍可領取固定收益及保有本金,若股票市場狀況不錯時,也可轉換為普通股股票,於股票市場上賣出,以獲取更高的報酬;此外,轉換價格會隨著公司配股而向下調整,同樣達到參加除權的作用,投資人間接參與公司除權,具有節稅效果。


但此類債劵也不是沒有缺點,轉換公司債發行後的一段時期內,債券持有人不得將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此段期間即稱為「轉換凍結期」,目前證管會規定凍結期間不得少於三個月,長於六個月),另一方面,因可轉換公司債提供投資人將債權轉換為股票的選擇權,所以必須犧牲部份利息收入,因此其票面利率都會較普通公司債低,甚至可發行零票面利率的可轉換公司債。最重要的是其整體市場流通性不佳,一般市場上大部份可轉債其發行總額多在 20 億以下,以面額十萬元來算,在外流通的籌碼多在二萬張以下,再加上可轉債條款令其成為公司大股東、壽險公司、投信基金、證券承銷商等法人機構的基本部位,使得市場上的籌碼更少,流動性更差。


實例說明:可轉換公司債的名稱後面,加上一、二、三、四以作為區別,,每一次的發行條件也就不盡相同。



其每張票面金額為十萬元,將參考價格乘以轉換溢價率就是轉換價格了,以大成一來說,參考股價為32.5元,轉換溢價率110%,所以轉換價格就是35.75元,所以一張十萬元的CB可以轉換成2797股大成的股票。至於票面利率就是這張債券的利率,目前我看到國內CB票面利率通常是” 0”


如何利用可轉換公司債進行套利: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後無法馬上拿到股票,因此當時可能價格仍被低估,若其轉換價格低於現貨股價,投資人可以直接在市場上買進可轉換公司債(不過其流動性低,要確認是否可以交易成功),並且融券放空,進行套利。




稅賦說明:


由於可轉換公司債賣回收益率屬於利息所得,必須併入綜合所得稅27萬免稅額,超出部分則需課稅,但因其收益會反應在價格上,客戶可以在尚未領息前,在市場上賣出,則此價差屬於資本利得,不需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最後提醒大家:


1. 『可轉換公司債』是兼具債券與股票雙重身份,投資個股該做的功課,例如:產業前景,公司財務狀況等等相關個股分析功課,還是都要做;另外,畢竟可轉債還是一種債權投資,一旦債權無法獲得保障,等於形同癈紙,所以公司信用評估非常重要,以防踩到地雷,損失慘重。


2.賣回殖利率與流動性為另一重要考量,賣回殖利率需高於資金成本,即使無法進行轉換股票套利,也具有殖利率保障;另一方面是流動性考量,股性活絡者比較值得投資的,若同一檔可轉債有一次以上的賣回殖利率,次數愈多的,其流動性也會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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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sumi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