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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江蕙的新聞,我有很深的感觸。我的原生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所以我才必須半工半讀完成學業。(針對半工半讀這件事,我甘之如飴,說實話,過程雖然辛苦,但很有成就感~)從我大學時期開始,我總是會多少拿回家一點,之後還幫忙負擔弟弟的學費。家裡雖然兄弟姊妹很多,但我書念得最好,學歷最高,可能最有能力奉養父母,所以等我開始工作,每個月一拿到薪水,我總是會預先把要給爸媽的錢留下來。


碩士班畢業之後,我選擇先到工研院工作,工研院有很豐足的學習資源,很棒的同事,當時我們那組的研究題目也非常有趣,但事情總是無法盡善盡美,那兒提供的薪水很普通。沒多久,家裡有點事,欠了一筆錢,我去借了信用貸款幫忙還債,也就是說,債務移轉到我的肩上。那時候我除了負擔父母的債務,還是得給他們的生活費;雖然我住宿舍,三餐在公司吃,花費不多,但薪水不夠仍不夠付出這些,我下班之後還兼家教,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到我結婚。


婚前,我就跟老爺談好,我會把給父母的費用控制在能力範圍內,不會影響到我們自己的家用,但他也不能有意見,這點老爺一直做得很好。我還了幾年,終於付完之前的貸款,除了本金,還多付了近二十萬利息;但才還完沒多久,媽媽又說他們又欠了一大筆錢,我聽到的當時,簡直快崩潰了,如此一來,我什麼時候才可以開始存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這對老爺又是多麼不公平的一件事。所以我給媽媽兩個選擇,一是我這次我再幫他們還債,但之後我會消失在他們的生命裡;另一個就是,我每個月固定給生活費,外加生日及過年過節會另外給,但我不想再聽到任何負債的事,如我期望的,媽媽選了定期領錢的方式。


我曾經嘗試去分析父母的理財方式,想設法由根本改善,但對某些人而言,要他們把開銷一一理出,無異於嚴刑烤打,是酷刑的一種;加上還可能是因為拿去給其他的兄弟姊妹了,有些事知道太多,對自己是一點好處都沒有的,所以我很快的就放棄,改變自己是比較容易的事。因此,我跟自己的媽媽約法三章,把付出限制在自己可以負擔的範圍內,這個過程真的是很痛苦,但我很清楚真的不能不做。雖說如此,這些年來,我還是處理了許多各式各樣,很難想像的各種情況。一再的告訴我,斷了家人不應有的期望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有一天,我聽到一個說法,我很喜歡!也寫出來跟大家分享,話說人與人之間會因為因果,必須在一世對某人付出;但若是因為你毫無限制的提供協助,使得對方一直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自立自強,這樣也會產生一個負面的因果,因為自己的行為限制了雙方的發展。真好的說法,不是嗎?每個人都應該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最親愛的家人;另一方面,為了自己的未來,更應該讓這狀況在可控制範圍內。換句話說,為了大家好,狠下心來拒絕,做適當的切割是最好的處理,若是你狠不下來,那我可以這樣跟你說:『類似的事會不斷的發生,但金額卻越來越大,事情也越來越離譜。』這可是過來人的經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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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sumi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