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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爺一直有運動的習慣,剛結婚那幾年,這位先生維持學生時期的習慣,每天「三點」起床,三點到上班前這段時間,他的基本活動是跑 四公里 ,兩百下伏地挺身,還有仰臥起坐等運動,再加上看兩小時書或是paper。這樣的生活習慣,維持了十年,之後工作越來越忙,無法在像以前一般早睡,慢慢的也無法半夜起床,雖然他還是早起,但時間都留給看書和看paper,把所有的運動需求都留在週末。


說到週末的運動,就不能遺漏他所熱愛的登山運動了,剛開始他會拖著我一起去,但是斜率不夠的路,老爺是看不上眼的,我常說他偏愛那種路長在眼前的山(是低!你不用低頭就看得到你眼前的路~),這點我真的很無奈!剛好公司又要求得登玉山,我只好硬著頭皮去,每一次我都是四肢並用,上去的,加上我有很嚴重的懼高症,若遇到那種懸崖,我都是在極度害怕,腳軟的狀況下,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過得去。


登完玉山之後,我確定我跟他們應該沒什麼緣份,所以有一段時間演變成,老爺揹著 三十公斤 的背包,陪我爬飛鳳山,但這樣的行為對他的脊椎並不好,所以我非常不贊成他揹東西,加上他覺得飛鳳山實在沒有意思,在溝通之後,所以他開始一個人去爬山。


最近幾年單車開始風行,我家老爺也加入愛騎單車的一群,每星期他都會去騎車。說起騎車路線,他偏愛高低起伏,上上下下的路線,每次大概騎一到兩小時,大約 三十公里 左右。一般而言,他會從竹北騎到湖口,上山,越過一個小丘陵,然後從新埔回竹北,有時候也會騎到寶山水庫,看他心情吧!


任何活動,老爺都會自己在加上時間的限制,也就是說,我家老爺永遠都可以把愉快的活動演變成純粹鍛鍊體魄。以前我的朋友們都說我對自己要求太嚴格了,學姊還說我有自虐的傾向,一直到認識老爺,我才理解別人是怎麼看我的,我還是覺得我應該還好,我家老爺的症狀嚴重多了。


話說前幾個星期的某個星期六,我去吃喜酒,老爺一個人跑去騎單車。我回家的時候,一進房門就聞到撒隆巴斯的味道,一問這才知道,老爺騎車的時候,因為別人開車門沒注意,被車門打到,摔倒,但是他沒有在第一時間去看醫生,又繼續騎了二十多公里。回到家才因為手腫了,自己找藥擦,然後我好說歹說,才願意跟我一起去看醫生,經過一番波折,確定骨頭裂了,得打上石膏,醫生說必須休養六週,這六週唯一可以做的運動是「散步」。


但是,才第一週,老爺就開始吵著要運動,第一週我嚴正拒絕了,第二週剛好好友來訪,我方力量增強,所以安全度過,昨天他又開始說:「我明天要去騎車,你不給我騎,我就去爬山….」,他堅持他復原得很快(明明前兩天醫生才說目前能做的運動就是散步),還不斷的扭動手臂來說服我,他的手已經復原得差不多了。最後妥協的結論是,他必須帶上護具,而且必須變更路線,但可以把時間拉長增加運動量(最後連變更路線他都不願意,因為老爺說沒有上下坡無法達到運動的效果)


唉~我家老爺真的很愛運動!我承認我對他真的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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