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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前幾年,身體出了幾次大問題,慶幸的是,經過治療及調養,都可以很快的恢復健康。前一陣婆婆跟我聊起,她跟公公好像只要依靠我家老爺就可以了,我說:「是呀!我們都不可能不管您們的!」。記得剛結婚那幾年,婆婆偶而會說我跟老爺都不會說好聽的話,似乎總無法討她歡心,最近她的想法似乎有些改變,似乎慢慢發現我們務實的個性有更實質的功能。


我跟老爺的原生家庭都不富裕,父母幾乎都沒有什麼積蓄,老爺有時候會說他們三個兄弟姊妹,各有不同的功能,他妹妹總是有辦法逗我公公開心,大哥就是我婆婆的最愛,只要出現就可以讓我婆婆的心情變好,但這一切他就沒辦法。我跟老爺說,可是只有你讓爸媽有安全感,若不是因為你的努力,他們哪可能過現在這樣安心自在的生活,沒有安全感,怎麼可能會開心呢?


我總覺得不管自己是否是父母偏愛的那個,也不管其他兄弟姊妹是否有一樣的想法,奉養父母是子女理所當然應盡的責任義務,更慶幸自己有能力負擔這一切,但是真的只是僅是責任義務嗎?這個想法,因為前一陣子媽媽膝蓋置換人工關節開刀住院,讓我有了不一樣的發現。


那段時間,我總是在早上六點上車,這樣可以一早就到台大醫院,剛開完刀的那一兩天,媽媽一直無法好好休息,但是爸爸說只要我在,媽媽就可以睡得很好,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在身旁會讓媽媽特別的安心!我想這是因為爸媽都知道,我會盡我可能的為他們的養老打算,也不會拋下他們不管的。


那幾天,我在醫院陪著媽媽,看著媽媽那麼努力的復健,陪著聽著媽媽說些有的沒的的生活瑣事,除來感謝上天讓我們的父母都可以健康的過日子之外,忽然有一些不一樣的感覺,覺得可以買東西給爸媽吃,可以為爸媽買游泳票,可以因為自己的努力,有能力讓父母有安全感,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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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sumi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