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上偶而會有朋有"憶當年"的快樂回憶記錄分享,很認真的回想,發現自己記憶裡,年輕人專屬的健康與不健康的玩樂回憶真的不多,就算是玩,也都是那種淡淡的,不諱讓人有很大的情緒起伏那種的。

記憶中,國中時去過一次冰宮,進去不到五分鐘,我就因為裡面太吵,而且不愛裡面的燈光五顏六色晃來晃去,跟同學說:『我要回家了』然後同學也只好跟著離開,一起去逛書店。

國二之後,開始漫長的半工半讀,一直到碩士班畢業,這段期間的玩樂就是偶而和同學朋友去郊外走走,郊外以公車到得了的地方為主;不然就是逛書店,植物園,博物館,以及美術館,免費或是門票很便宜又有空調為主要首選。

在工研院工作的第一年,是我玩得最瘋的一年。工研院有很多院所,每一個院所都有福委會,常常會辦活動,尤其是單身男女的交誼活動,一定是俗又大碗,完全對我味,我一點都不在意是否可以交到新朋友(念理工的女生,認識異性的機會實在不缺),重點是去哪裡玩,那時候住宿舍,訊息會主動送上門,所以每個月至少一兩個週末出遊,同事開玩笑說我一年玩得比他十年玩得還多。

我自己發明一個怪理論,說發明也不算發明,是依據自己的感覺感受經驗歸納的,哈!就是小時候或是年輕的時候想要什麼或應該要做什麼,得不到或是沒做到,就對自己欠了一些債或是種了一個洞,然後,債得還,洞最好補上!

半工半讀那些年,很多物質的慾望被我壓在內心深處,當自己經濟開始比較寬裕之後的那些年,自己常常會有『失心瘋』的現象,失心瘋是我一個好朋友對我那些行為的解釋,我覺得挺貼切的,就因此借用了。碩士班那兩年都是睡眠不足的狀況,上班的第一年,我覺得都是渾渾噩噩,永遠處在精神不濟的狀態中,這就是我所謂的欠了就是得還的,時間拖越久,利息越多越麻煩。

因為太多自身經驗,讓我對這個怪理論,真的深信不已,拿來解釋自己那年的愛玩,不管是藉口還是理由,都挺好用的;總之。欠自己的玩樂額度,那一年應該是還了不少,頗滿足。

至於夜晚的玩樂,經驗更少,我是早睡早起型,周遭朋友也鮮有愛去夜店的,所以去夜店的機會極少,雖是如此,還是有朋友邀過,但聽到我希望在九點半前離開,就決定不理我了,他們說那剛要開始呢!還好我一點也不在意,夜店被我定義為是非之地,基於我『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的原則,沒去過也不可惜。

KTV倒是去過幾次,碩士班時和學長去過幾次,工作之後也去過幾次,不過加起來應該用不需要用到兩隻手,而且歡唱時間十點半十一點已是極限,一定要離開的。

有個朋友曾很無奈的說:『你的身裡面肯定一開始就是住了個老靈魂』,真的很貼切!哈!我的朋友們總是會講出很睿智的話語讓我偷學,真好!我也覺得自己的身體裡面應該是住了個老靈魂,不過我更相信住在我老公身體裡面的那個老靈魂肯定比我的大二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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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sumi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