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Kasumi 好友有感而發,分享本文是因為喜歡他對喜歡他對職業/事業/志業這三種層次的說明。

不過,我還是忍不住調整了他的po文分段格式,老實說,也好想改標點符號喔...為了表示尊重,我忍住了。我在想,我可能真的有點強迫症的傾向。

以下是本文:

常有人把工作的態度,區分為職業/事業/志業三種層次。

落句英文:Occupation/Career/Vocation.


有時候英文的意涵還不錯,Occupatoin中有Occupy(被佔領)的意思。Career中有Care(在乎)的意思。Vocation中有Vocal(有人出聲音叫你)的意思, 進一步有"聽到上帝的聲音呼召"之意。


簡單區分:職業(生存餬口)、事業(創意巧工)、志業(呼召事奉)。


證嚴法師說:「職業,是為生活不得不工作;事業,是為了賺錢,必須和人家計較,爭名奪利; 志業,是無所求的付出,所需要的是有那種環境及機會,讓我們去付出,是真正的人生目標。」

長久以來,我一直把目前的工作,視為自己的「事業」來看待,也期盼有機會未來能成為一種志業。於是,盡量以公司的長遠經營著想,來處理工作上的種種;隨時思考「如果我是高我三階的主管,我會如何處理這件事」;花錢花在刀口上,隨時考量提升個人或單位的效率,事事以成本與經濟的考量來節省,想盡辦法讓自己達到「以一擋二、以一擋三」的境界(成語中以一擋十、以一擋百誇張了)

然而,這兩年來,尤其是最近,我發覺自己錯了。受薪階級的上班族要把工作視為「事業」,甚至「志業」,無異是緣木求魚。一直以來,總有一股力量,會讓自己的堅持與努力感到不值得。你不能說這股力量是向下沈淪,只能說是人性造成的潮流。畢竟,堅持己見難免與他人衝突,而且不見得有機會舉證自己的看法是對的;再則,要求其他人與自己一樣,持續以「今天比昨天進步」來努力,但是未來是否有實際的回報不能保證,這不是人性之常態,畢竟沒有驅動力;更重要的是,公司也不是自己開的,經營者也有自己的侷限與考量之處,上級頂多是認同你的能力,不過會質疑你的溝通力、把你貼上「難搞的員工」標籤。

許許多多的勵志文章,總會鼓吹人對於工作總是要努力從「職業」朝向「事業」,最終是「志業」來前進。我只能說,在職場上如果不是自己擁有相對的主導權、或是絕對的熱情,還是順著「90%利己10%利他」的人性而行為宜,否則,還是把工作視為養家餬口的工具就好,保留自己的熱誠在於自己有興趣的部分作為「事業」,結合自己的思想、信仰、力量,成為「志業」,這才是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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